艺术课程将成必修!这些教育政策也将正式实施

来源:天籁少儿教育 时间:2022-10-30 14:24 作者:天籁少儿教育

从今年9月秋季新学期开始,一些教育新政将陆续落地施行,我们欣喜地看到了几项围绕艺术课程的改革,在国家、教育部的全面支持下,在之后的贯彻落实中,我们必然会看到素质教育的提升,学生将迎来艺术教育的春天。

01.艺术课程成必修

今年4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语文等16个课程标准(2022年版)。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已分别实施了20年和10年以上。

义务教育课程修订自2019年启动,历时3年,新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将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有哪些变化呢?

在优化艺术课程设置方面,音乐美术、舞蹈成主线

改革艺术课程设置,艺术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其中一 至二年级包括唱游、音乐、造型、美术;

三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相关内容;

八至九年级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学生至少选择两项学习。

艺术课程占比提高

整体的课程设置上,《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方案》)中明确指出,艺术课程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并且课程时长要达到九年课时总比例的9%-11%;

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发布,美育教育的重要意义再一次得到凸显和强调。

少儿时代是思维的发育阶段,而接触美育正是开发智力、训练思维、培养灵感、提高少儿自身修养和气质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也可以提高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发散性思维。

02.劳动课将正式成为中小学的一门独立课程

今年4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并发布《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今秋开学起劳动课将正式成为中小学的一门独立课程。

什么是“劳动课程”?

义务教育劳动课程以丰富开放的劳动项目为载体,重点是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用于活动策划、技能指导、练习实践、总结交流等。同时,这门课程注重评价内容多维、评价方法多样、评价主体多元。

劳动课程有哪些内容?

劳动课程内容共设置十个任务群,每个任务群由若干项目组成。

日常生活劳动包括清洁与卫生、整理与收纳、烹饪与营养、家用器具使用与维护四个任务群。

生产劳动包括农业生产劳动、传统工艺制作、工业生产劳动、新技术体验与应用四个任务群。

服务性劳动包括现代服务业劳动、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两个任务群。

课程是否与中高考挂钩?

据专家介绍,目前的课程标准和政策要求并没有将劳动教育纳入中考。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提出,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劳动教育作为一种过程性的综合素质评价,重点是考查学生劳动实践的过程和表现,不能简单地像语文、数学一样用考试来评价。”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范涌峰认为,应关注每个学生的获得与成长,比如劳动技能的提升和劳动习惯的养成。

03.一年级上学期为入学适应期

2021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减缓衔接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

《指导意见》要求,在研究分析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成效,梳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区、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

重点任务及主要举措

该意见聚焦幼儿园和小学两个主体,强化衔接合力,提出了五条幼小衔接举措:

一是幼儿园实施入学准备教育,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

二是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性教育,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强化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

三是教研部门要建立幼小联合教研制度,指导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加强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与研究。

四是幼儿园和小学要建立家园校共育机制,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积极配合做好衔接。

五是教育部门要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推进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持续治理。

04.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8月11日,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针对地方落实“双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等重大政策时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统筹兼顾学校财务管理薄弱环节,着重从六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调整了《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再要求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执行本制度。

二是明确党组织领导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学校财务队伍建设,新增学校财务主管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权限以及任职条件等规定。

四是对学校采取自主经营食堂、委托方式经营食堂、配餐或托餐等不同方式为学生供餐的实际情况,分类提出财务管理要求。

五是明确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要求,增加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禁止性规定,加强对地方落实“双减”政策财务行为的指导。

六是根据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制度等内容作相应调整和细化。

此外,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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